麋鹿行

作者:丁理

一秒记住总裁小说www.nitian360.com,若被浏/览/器/转/码阅读,可返回到本站继续阅读,知道了吗?

两人上了玉肴居二楼,拣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,要上几碟小菜,一坛杜康,对坐小酌。徐晖看着高天,就像是照见自己。一个二十一岁的杀手,样貌还算端正,只是双眼因长久注视目标太过专注而布满了血丝。嘴巴闭得很紧,因为需要张口说话的时候很少。永远是一身暗淡的短衣衫,不太光鲜也不过于寒陋,走在人堆里决不会扎眼。右手大而粗糙,仿佛一只搭在弓上的箭,随时准备着离弦而出。

徐晖和高天都是最顶尖的杀手,也正是最黄金的年华。但是再过五六年,他们的眼力将不复现下这般又准又狠,他们握刀、握剑、握暗器的手会开始发抖。视线一模糊,就看不清目标;心一犹豫,倒下的就成了自己。徐晖见过许多三十来岁的同门,尚留得性命的已是侥幸,王明震可也很少再点他们的号了。他们终日泡在酒馆里,浑浑噩噩度日。难道,这也就是自己和高天的将来吗?

高天看出徐晖走神了,敲敲桌子笑道:“怎么,心疼酒钱了?等我回来请你就是。”

“阿天,你这只手,杀过多少人了?”徐晖盯着高天勾起的指头。

“哪还记得住?干过一票,就忘掉了。”

“那这手还能再杀多少人?”

高天仰头干了一口酒,凑近徐晖压低嗓门说:“我希望,这是最后一个了。”徐晖抬眼讶异地瞅着他,听他悠悠说道:“每回我去杀人的时候,都希望这是最后一个了。我早就腻歪这种躲在阴沟里的日子了,真腻歪透了!我真想‘噌’地一下,跳出这阴沟去!”

“跳出去?跳到哪儿去?”什么东西狠狠抓了一下徐晖的心。

“天地之大,去哪儿都好。反正是要走到太阳底下去,把一身的虱子跳蚤都甩掉,高高兴兴地做一番自己喜欢的事!”

徐晖早已在心底里千百次地起过这个念头,此刻听高天真真切切地在耳边说出声来,浑身的血液立时像滚沸了似的,直冲头顶天灵盖。那热气抵住他喉咙,一声赞叹就脱口而出:“说得好!”

徐晖和高天是中原大地上两个不起眼的孤儿,无父无母,没有从前亦不知将来。他们并肩长大,一起挨过沿街厮混、忍饥挨冻的童年岁月,也一起在洛阳杀手会的残酷训练中受过鞭挞,流过血汗。年纪轻轻即惯于操刀杀伐之人,性情往往孤僻怪诞,冷漠无情。徐晖常常觉得他至今能保有对人世的新鲜与热望,正是因为身边有高天这个热血奔腾的兄弟。他们对彼此了解得透彻,徐晖心中翻来覆去的想往、期待和不甘,其实又何尝不是高天的心事?

“你说咱们真要走的话,明叔……他会答应吗?”徐晖微一迟疑。

高天摇摇头:“你还不了解明叔吗?他会想一切法子说服咱们留下来。”

徐晖心一沉,王明震对他们有收留和养育之恩。若不是当年明叔递过来的一口饭,他们俩能否活到今日都还说不准,即便苟且活着,过的也是猪狗般的日子。如今他们长大成人,硬要不顾离去的话,似乎太不懂知恩图报。可若是不走,就只能窝囊在洛阳杀手会的犄角旮旯里,发臭发烂,最后死路一条。

人只活一次,应该发光发亮,怎么能够像狗一样地默默死去?徐晖把心一横:“不行就只有先斩后奏了。”